办理公证事务(包括房产、财产、离婚、亲子鉴定等民事活动)
一、所需材料
1.外来公务人员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2.县级以上正式公函或介绍信。
二、办理程序
带齐所需材料,前往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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