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购买龙大花生油、五常大米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采购办对广东省梅州监狱采购龙大花生油、五常大米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有粮油食品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进行竞价。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采购龙大花生油、五常大米项目。
2、最高限价:龙大花生油(原浆)5L单价:175元/桶,共849桶;五常大米(五谷金尊稻花香米),175元/袋 ,共849袋;合计人民币297150元(含商品价格、人工费、运输费、税金等)。
3、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项目实施地点:梅州三路66号梅州监狱篮球场。
5、项目交货时间:2021年6月7号上午9点、6月7号下午14时、6月8号上午9时,分三批交货。
二、报名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7日下午17: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梅州监狱采购办公室;
3、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梅州监狱采购办公室。
三、报价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内容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文件。
五、评标办法及程序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以转账方式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待采购活动完成,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人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了解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在交货验收时,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样品一致,否则视为货物验收不合格。
2、报价人必须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合计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由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开标,审查报价人资格(报价人资格不合格的作弃权处理),确认有效报价,选择有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
5、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中标单位出现两个时,抽签确定中标单位;出现三个时,重新进行投标。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改由评标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中标后,招标人按合同有关规定付款。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三个月,期满后全款无息退回。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合同供货周期、产品验收合格后、结算。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验收单;(3)发票。
七、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执行,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采购办公室。
梅州监狱采购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联系方式:0753-218 3115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354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