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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监狱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采购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4-01-11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广东省梅州监狱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采购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梅州监狱需采购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我监拟以公开现场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90000/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及《报价表》。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112日至2024118日。

七、报名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24118日下午16:30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天上午900分至1100点、下午1430分至1630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3—2183082

(二)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比价时间

2024119日上午9时。

(一)递交比价文件资料:①报价表;②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③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⑥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好后在2024119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报价人逾期(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时)未按时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不齐的,均视作弃权处理。

九、比价程序

(一)报价人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由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比价小组现场审查报价人资格并开拆报价文件,确认有效报价,经比价选择有效投报折扣最大者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二)如比价出现两个有效报价最低总价相同的,由比价小组现场摇珠确定成交人;报价人不足三家或出现三个相同最低报价的,本项目终止,重新组织比价。

(三)本项目成交人应在确定成交后,于次日起计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因报价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改由报价次低的报价人(第二成交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执行,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用户需求书.doc

报价表.xls

合同样本.doc


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111







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

致:广东省梅州监狱:

关于贵单位发布广东省梅州监狱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采购项目的比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报名时已对于用户需求书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给予充分考虑,明确承诺对于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及要求均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本公司(企业)清楚,若对于用户需求书各项条款存在任意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情况,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要求。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省梅州监狱:

关于贵单位发布广东省梅州监狱2024年度水电零星五金配件采购项目的比价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竞价,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具备独立完成合同内容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本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誉良好、售后维护服务好,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四、本公司(企业)在本项目中不转包、分包或拆分合同项目,且不联合竞价。

五、本公司(企业)不与所参投的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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