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车间生产所需塑料物资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生产所需塑料制品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企业采购部门,对采购车间生产所需塑料物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车间生产所需塑料物资项目。
2.最高限价:170000元(含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内容及主材等:详见用户需求、物资清单及样本图。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送货完毕。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二楼)
3.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时。
4.报价地点:企业办公室(办公大楼四楼)。
三、报价人需知
1.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必须将报价文件的内容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密封。
五、评审办法及程序
1.报价人必须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不得超出采购单位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3.由企业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评审,确认有效报价,选择有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单位。
4.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成交单位出现两个时,抽签确定成交单位;出现三个时,重新进行报价。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报价人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改由询价第二名的报价人为成交单位。
2.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报价文件响应采购人项目需求的承诺,签合同时不得随意放弃或变更,否则,禁止参加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根据成交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日内支付货款。
七、采购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2.联系人:曾先生(0753-2183082)陈先生 (0753-2183019)
八、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执行,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企业采购部门。
附件:
企业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联系方式:0753-218 3115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354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