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监狱更换监管区伙房排油烟系统采购项目比价采购公告(重招)
广东省梅州监狱更换监管区伙房排油烟系统采购项目比价采购公告(重招)
广东省梅州监狱需采购“更换监管区伙房排油烟系统”,拟以市场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更换监管区伙房排油烟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人民币¥46800.00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地点及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及《报价表》。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完全响应(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人不得转包、分包或拆分合同项目。
六、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5日止。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3—2183082。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二楼(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应报价附件,并对比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报价资料及报价文件制作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资料。报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资格审查:
1.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附件,自行下载);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件,自行下载);
3.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4.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为公司法人的,此项忽略)。
以上资料自行装订成册,报价时随报价表一并提交。
(二)报价表(密封封装)。报价表由报价人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报后密封封装;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封口位置须加盖报价人公司印章,在比价现场采购人比价小组要求开拆前禁止开拆。
八、比价时间及要求
(一)比价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时。
(二)比价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二楼(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三)递交比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含《报价表》)递交到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报价人逾期(2024年5月16日上午9时:00止)未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资料不齐的,均视作放弃参与比价活动处理。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报价人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由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比价小组现场审查报价人资格,经审查报价人提交比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符合要求的,开拆《报价表》确认有效报价后,经比价选择有效报价折扣(%)最低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二)如比价出现两个有效报价最低折扣(%)相同的,由比价小组现场摇珠确定成交人;
(三)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或有效报价出现三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的,本项目终止、重新组织比价。
十、比价失败
(一)参与比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比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比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十一、合同签订
本项目成交人应在确定成交后,于次日起计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因报价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改由报价次低的报价人(第二成交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执行,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广东省梅州监狱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联系方式:0753-218 3115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354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