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2025年度生产区生产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2025年度生产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招标采购办公室对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2025年度生产区生产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度生产区生产垃圾清运服务。
2.最高限价:588元/车次(全年总预算为:176400元,含运输费、垃圾处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内容及数量等:详见“需求书”。
4.合同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大楼二楼)
3.报价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
4.报价地点:企业办公室(办公大楼四楼)。
三、报价人须知
1.运载车辆必须取得运营资质,合法经营,车厢为密封式,容积大于15立方米。
2.生产垃圾处理方式:承担清运的公司负责对清运出的废料依法依规处置,因处置不当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接清运工作的公司负责,与我公司无关。
3.清运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①因市场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运输或垃圾处置费增减。②违规处理垃圾,造成不良后果的。③装卸或运输过程中造成事故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报名提供资料
报价人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内容
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人必须将报价文件的内容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密封。
六、评审办法及程序
1.报价人必须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不得超出采购单位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3.由采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开标,确认有效报价,选择有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单位。
4.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已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成交单位出现两个时(最低报价相同),抽签确定成交单位;出现三个时,重新进行采购活动。
七、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1.报价人成交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改由询价第二名的报价人为成交单位。
2.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报价文件响应采购人项目需求的承诺,签合同时不得随意放弃或变更,否则,禁止参加广东省广裕集团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3.结算方式:清运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按季度进行结算。
八、采购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2.联系人:陈先生(0753-2183019)曾先生(0753-2183082)
九、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执行,本公告有关事项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部门。
附件:
梅州嘉宝实业有限公司企业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联系方式:0753-218 3115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03541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16